能源部关于印发《火力发电厂煤质检验人员考核发证办法》和一九九一年考核发证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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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关于印发《火力发电厂煤质检验人员考核发证办法》和一九九一年考核发证工作安排的通知

能源部


能源部关于印发《火力发电厂煤质检验人员考核发证办法》和一九九一年考核发证工作安排的通知
1991年4月22日,能源部

根据原水电部[88]水电技字第17号文及《火力发电厂燃煤采制化人员考核发证的实施办法》的规定,1991年拟开始进行第二次考核发证工作。我部于今年4月在湖南省召开了火电厂煤质检验人员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对《火力发电厂燃煤采制化人员考核发证的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布置了1991年开展考核发证工作的具体事宜。
现将重新修订后的“火力发电厂煤质检验人员考核发证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1991年考核发证的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各网(省)局原火电厂煤质检验人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的考核发证工作。
二、今年的考核发证工作,按修订后的《火力发电厂煤质检验人员考核发证办法》执行(见后)。
三、工作进度安排见附表
四、各网(省)局应对参考取证人员集中办班培训,并集中设置考场按《办法》进行考核。
五、对长期从事火电厂煤质检验的采制样临时工、合同工(不含合同制工人),可参照《火力发电厂煤质检验人员考核发证办法》和通知内容,由各网(省)局自行组织考核并由网(省)局颁发岗位合格证。对于条件成熟,已做准备的网(省)局可参加本次考核,其它网(省)局全部参加下次考核。
六、地方和企业自备火电厂要求参加考核发证的单位,均由所在地网(省)局按《火力发电厂煤质检验人员考核发证办法》和通知内容,负责考核发证。

附:火力发电厂煤质检验人员考核发证办法(试行)(1991年4月)
一、总则
1.1煤炭是火力发电厂的主要原料。煤质检验工作直接关系到锅炉安全运行和火电厂的经济效益。按原水电部[88]水电技字第17号文“关于对火电厂煤质检验人员进行考核发证的通知”,部授权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对各局电力试验研究所和各火电厂煤质检验人员进行考核,颁发岗位合格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这是提高煤质检验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检验结果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的有力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1.2在能源部科技司、电力司、电力调度通信局(简称二司一局)的直接领导下,由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成立煤质检验人员考核委员会(简称考委会),主持并统一管理各局考核发证工作。考委会办公室设在西安热工研究所,负责处理有关考核发证的日常事宜。
1.3各网(省)局要组织包括电力试验研究所在内的煤质检验人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主持本局属各火电厂煤质检验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1.4岗位合格证分采制样,化验和采制化三种。
1.5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内容。
1.6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都合格者,由能源部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办理岗位合格证。
1.7专业理论考核试卷由考委会统一命题,西安热工研究所印发,操作技能考核用的密码标样由西安热工研究所制备和统一发放。
1.8凡从事燃煤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必须持有效岗位合格证上岗。无合格证者不能独立上岗,否则所采制的样品和提供的检验数据不具备其有效性。
1.9煤炭采制化人员岗位合格证,必须是在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考核领取。非岗位人员取证者,一经查实即收回其证。
1.10本办法适用于火电厂(中转港、站)从事燃煤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
二、对参加考核取证人员的有关规定
2.1凡从事火电厂煤质检验人员,在学徒期满后均可申请参加考核。
2.2由其它专业转来的人员,视具体情况(指与本专业接近程度)而定。一般须在本专业工作满两年后(由其它化学专业转来的人员在本专业满一年后)方可申请考核。

2.3凡取得本专业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包括技师)者,可申请双免(免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
2.4符合2.3条件人员外,一律参加专业理论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3.1对煤质检验人员进行考核,颁发岗位合格证的工作,由部考核委员会统一组织、每两年举行一次(单数年份为考核发证年)。
3.2凡申请考核取证的煤质检验人员(含双免),于举行考核的当年四月底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本网(省)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后,并于当年五月底前报部考委会审核和登记注册。
3.3考委会于当年六月底前汇总完毕,并制定出有关具体考核事宜。经部二司一局和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通知各网(省)局考核领导小组实施。考委会和西安热工研究所根据汇总的情况,准备考核试卷和密码标样。
四、专业理论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及要求
4.1熟知入厂(港)煤、入炉煤采样和制样的基本知识和有关规定,并能正确进行采样和制样。
4.2熟知入厂(港)煤和入炉煤运行监督项目(水分、灰分、挥发分、发热量、硫分、煤粉细度和飞灰可燃物等)及其测定目的意义,测定方法、原理和影响测定结果的因素,且能熟练地测定这些项目。
4.3熟知燃煤的基本知识及其有关电力用煤的物理化学特性。
4.4了解燃煤管理及商品煤销售的有关规定。
4.5熟知实验室内有关的常用仪器设备的一般规定和要求,且能正确使用和维护。
4.6考核范围:采制样人员为4.1,4.3,4.5。化验人员为4.2,4.3,4.4,4.5。采制化人员全部。
五、仪器设备及实验室环境条件
5.1天平室、制样室和测热室的环境条件必须符合国标和部标规定。
5.2天平、热量计、高温炉和干燥箱及器皿等必须符合国标和部标规定。
5.3制样室必须备有符合国标和部标规定的破碎和粉磨设备及制样工具。
5.4对参加应考人员所在单位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环境条件,经各单位自检后,再由各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认同。不符合规定要求,需经完善或更新后方可允许参加考核。
六、考核及考核评定
6.1专业理论考核一律采用密封试卷,设考场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专业操作技能考核:对采制样员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对化验员采用测定密码标样方式;对采制化人员既要考核现场采制样操作,又要测定密码标样。
6.2专业理论考核按百分制评定。操作技能考核:化验员以测定密码标样的结果为依据进行评定;采制样员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正确及熟练程度为依据,按统一评分标准评定。
6.3专业理论考核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操作技能考核:化验员重复测定密码标样的平均值与其名义值相差小于或等于3S(S为标样特性指标测定值标准差)为合格;采制样员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
6.4操作技能的考核项目有燃煤的采制样、水分、灰分、挥发分、全硫分和高位发热量。考核操作技能的采制、化方法均采用国标或部标。
6.5专业理论考核或操作技能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
6.6各网(省)局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评阅小组人员组成,报部考委会备案。考核评阅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其中至少应有本专业中级职称以上者2人。对试卷评阅有困难的单位,可提请考委会予以协助。
七、岗位合格证的颁发
7.1理论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都合格者,由考委会汇总报部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经两司一局批准后颁发岗位合格证。
7.2岗位合格证有效期为四年。期满后只可申请办理一次延长有效期的手续。
在办理延长有效期手续时,部考委会将按比例进行随机抽查考核(理论和操作),不合格者不予补考和不办理延长有效期手续。二年后重新考核取证。
7.3各网(省)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所属各单位申请延长合格证有效期人员的办理事宜。
持岗位合格证的人员,在有效期内的最后一年四月底前向所在单位提出延长合格证有效期的申请。单位签注意见后,报网(省)局考核领导小组。
7.4各网(省)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和签注意见后于五月底前汇总报部考委会,并收齐上交岗位合格证,待抽考结束后签章延期。
八、考核经费
凡申请考核取证的煤质检验人员,包括抽考不及格重新考核的人员,均由参考人员单位交纳成本费用。
九、附则
9.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9.2本办法由部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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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实施意见

国家经贸委


关于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实施意见

国经贸技术[2002] 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实现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增强我国传统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现就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历史任务

  (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是综合国力持续增强的根本保证。

  传统产业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仍将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基本力量,是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传统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90%以上,占工业增加值的91%,固定资产原值的95%,利润的80%,上交税金的95%,从业人数的94%,出口的87%。传统产业创造了绝大部分的产值、利税和就业机会,有着庞大的规模和雄厚的基础。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对于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综合国力持续增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是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然选择。

  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加速调整和跨国公司的并购浪潮,以及国内需求结构的重大变化,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和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已成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经济建设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实现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目标,必须把传统产业的改组改造放在重要位置,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发挥其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重要支撑和推动作用。通过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使之获得新的发展动力和市场空间,创造新的竞争优势,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三)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是应对经济全球化趋势的重要举措。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世界经济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随着市场准入的扩大、关税的削减和非关税措施的减少,外国产品、服务和投资等必将更多地进入我国市场,对我国传统产业中那些技术水平低、管理落后、产品附加值低的企业带来严重冲击。与此同时,跨国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对经济全球化也将产生重要影响。据有关方面统计,全球6万多家跨国公司以及遍及世界各地的70万个分支机构的产值已经占到了全球总产值的25%,全世界每年产生的新技术70%以上为世界500强所拥有。要实现我国民族工业的振兴和综合国力的提高,核心是要在世界市场上取得支配权。因此,加快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是我国提高国际分工地位、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的迫切要求。

  (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是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蓬勃兴起的技术革命,推动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高技术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命题。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是实现高技术产业化的载体,是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通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其技术和装备水平,为发展高技术及实现产业化提供了重要保障和基础条件。以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广泛推广应用,推动传统产业的高技术化,为传统产业的生存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从而必将极大地带动传统产业的整体提升,进一步增强传统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五)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是实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的突破口。

  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当代最先进的技术手段,信息技术的渗透与融合,将在提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产业技术水平中发挥核心作用。发达国家经验表明,虽然以信息化推动工业化将增加30%的投资,但可以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改善生产环境、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从而增加85%的经济效益。加速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步伐和实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必须以信息技术的应用为重点,努力提高能源、交通、原材料、轻纺等领域一批骨干企业的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智能化和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紧密结合,提高产品质量、水平,降低成本,缩短生产周期,提高劳动效率及产品和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加速实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程。

  当前我国传统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组织规模小而散,社会化、专业化水平低;二是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多数行业的低水平生产能力过剩与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和工艺装备依靠进口并存;三是企业管理水平低,市场开拓能力差;四是主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落后;五是企业技术开发投入不足,自主创新能力弱;六是优秀人才资源匮乏。

  二、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五”计划纲要指导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基础,以研究开发、集成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为手段,以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为重点,加速我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步伐。

  (二)原则。

  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围绕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总体目标,改造提升工作的核心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品的技术档次,使传统产业的发展尽快步入以技术进步为主要增长方式的轨道上来。

  2.坚持可持续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要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注重节能降耗,防止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优化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针对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4.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在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5.坚持培育企业核心能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要紧紧围绕培育和增强企业的核心能力,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创新能力。

  6.坚持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紧密结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企业全面管理相结合,转变生产经营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7.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加强产学研联合,研究开发产业发展所需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装备,积极做好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8.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重点选择一批具有比较优势、基础较好的产业进行改造提升,实现局部领域的突破和跨越式发展。

  三、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总体目标:到“十五”末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国际知名的大型企业集团,发展“专、精、特、新”,并颇具活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大幅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水平;研究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工艺,研制一批重大技术成套装备和主导产品,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供技术支持,使我国传统产业中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术装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接近或达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际先进水平,部分产业达到或接近国际同期先进水平;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新途径和成功经验。

  “十五”期间主要行业目标如下:

  煤炭行业的主要目标:加强技术创新,大中型煤矿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0%以上,小型煤矿科技进步贡献率有明显提高。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步伐,加快企业机械化装备更新升级速度,使大型矿井配套的年生产能力达到300-500万吨。应用高新技术解决煤矿灾害防治中的关键技术难题,使煤矿重大恶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洁净煤技术。加大煤炭的转化比率。全国原煤入选比例达到50%。推广污水处理技术,提高矿井和矿区生活用水的复用率,大、中型煤矿实现达标排放。

  石油行业的主要目标:根据石油工业“十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立足国内、开拓国际、加强勘探、合理开发、厉行节约、建立储备”的方针,在3-5年内,按照统一的框架与规划,建立石油石化行业分步实施的从传统产业到网络化经营的系统,在油气勘探开发方面,通过研究开发、采用和推广一批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使探井成功率在“九五”基础上提高3%,钻井完井周期缩短1/3,原油采收率提高2%-3%,油气占一次能源的比例提高3%以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科技贡献率达到55%。

  石化行业的主要目标:加快催化裂化技术、加氢技术、乙烯、聚丙烯、聚酯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核心技术、专有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使石化主体技术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增加石化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利用信息技术和先进控制技术实现资源的优化利用和生产的优化控制,“十五”末,主要炼油、化工装置80%以上实现集散控制系统(DCS)或现场总线控制,60%以上装置完成先进控制。推进安全、环保、节水减排、节能降耗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减少“三废”排放,主要石化产品能耗降低5%-10%。

  化工行业的主要目标:通过技术创新,使主要行业新建和改建装置技术、工艺、装备立足国内,达到国际90年代水平,推进信息技术在化学工业中的应用,骨干企业和主要化工产品基本实现生产过程的优化控制。化工大中型企业管理基本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积极推广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化工行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电力行业的主要目标:城市平均供电可靠率提高到99.92%以上,部分城市达到99.99%、线损率下降0.4个百分点、每度电煤耗下降10-15克、在燃煤量增加约30%的情况下,烟尘排放量与1999年持平,二氧化硫仅增加约10%、废水回用率50%以上。

  钢铁行业的主要目标:继续推进以微电子技术为中心的信息技术改造钢铁生产,41个占钢产量82%以上的企业全面实现基础级、过程级计算机控制,部分企业实现企业管理级计算机控制。抓好1-2个智能化钢厂的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以清洁生产、节能降耗、污染治理与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系统,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全部65个大中型钢铁企业,建成冶金工业“十五”规划确定的14个清洁生产示范工厂。洁净钢的系统优化技术在重点板材生产厂得到应用。13家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主要工艺装备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和产品实物质量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有色金属行业的主要目标:使大型骨干企业工艺技术装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电解铝直流电耗由2000年的每吨14300千瓦时降到2005年的13500千瓦时;粗铜吨能耗由0.72吨标煤降到0.65吨标煤;铜、铝加工成材率提高3-5个百分点。预焙铝电解槽生产能力占总能力90%以上;采用强化冶炼的铜、铅先进生产能力分别占85%、60%。采用湿法和密闭鼓风炉法炼锌先进生产能力占90%以上。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00年基础上再削减10%,工业水复用率由75%提高到85%以上,建成一批“清洁生产”企业。

  机械行业的主要目标:普遍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等先进设计技术,提高产品设计水平,主要产品开发周期缩短20%以上。推广计算机集成制造(CIMS)技术和网络化制造技术,通过用数控技术改造老设备等方式,使总体机床数控化率达到5%以上,提高企业制造能力。推广应用精密成型技术、快速原型成型技术、激光加工技术等新型加工方法,提高制造工艺水平,使优质、高效、低耗制造的普及率达到20%以上。1/3的大中型企业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采用先进的生产模式和现代管理技术,实现业务流程和管理的合理化。通过上述目标的实现,从整体上提升机械产品的水平和质量。

  船舶工业的主要目标:开发与推广应用船舶工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设计集成系统技术,设计与制造集成系统技术、船舶制造装备自动化生产线,船舶共性技术、现代造船集成工艺技术等。加大新船型技术开发、海洋工程技术装备及船用设备国产化等技术创新力度,使我国的船舶设计手段上实现现代化,缩短船舶快速报价设计周期,增强企业的市场快速反应能力,提高船舶产品自动化生产能力,造船周期缩短1/3,降低能源、原材料的耗损,将船舶工业的材料利用率提高到90%。

  轻工行业的主要目标: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左右,企业新产品产值占销售额的40%以上,轻工各行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比“九五”末期提高10%以上。家用电器工业在生产技术、装备、品种、质量和整体效益上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造纸、食品、皮革、陶瓷等主要传统产业整体上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中期水平。洗涤剂、食品添加剂、塑料制品、电池等行业在生产技术、装备、品种、质量和整体效益上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末水平。轻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00年的基础上降低15%以上,使轻工业生产对环境和生态的污染基本得到控制,重点能耗产品的能耗比“九五”末减少5%-10%。

  纺织行业的主要目标:采用现代高新技术,开发生产各种差别化、功能化及新型化学纤维,使纺织原料结构中化纤的比重达到60%以上,差别化、功能化纤维比重达40%以上。应用机电一体化、在线检测、自动控制等先进技术,提高整体装备水平,使70%以上技术装备达到国际90年代先进水平,努力调整产业结构,纺织用、装饰用和产业用纺织品比重达到64:21:15,2005年吨纤维出口创汇水平提高到17000美元。在1/3大中型企业推广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国纺织电子信息网络体系,重点企业实现电子商务。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42%,其中棉纺印染行业和毛纺染整分别提高到20%和30%,2005年每万元产值节能降耗比2000年降低15%。

  医药行业的主要目标:针对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医药行业的结构调整工作,立足创新、仿创结合,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和具有竞争优势的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医疗器械和制药机械产品,积极开发相应的关键技术。50个化学原料药的生产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0个非专利药品进入国际市场。培育10-20种质量标准完善、符合国际质量标准的现代中成药。

  建设行业的主要目标:通过广泛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大力提高建筑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建筑施工机械能力,2005年全员劳动生产率比2000年提高20%,全国预拌砼年产量占现浇砼总量的30%。提高住宅和公共建筑中化学建材的应用比例,2005年城镇新建采暖住宅的单位面积采暖能耗比1981年降低50%,建筑物耗指标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现有水平。城市建设中节水20-3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5%。基本消除城市垃圾污染,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

  建材行业的主要目标:以节能、节土、利废、环保为目标,开发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对水泥、玻璃、墙体材料、建筑卫生陶瓷、非金属矿深加工和玻璃纤维等主要产品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升级,到“十五”末使建材工业的万元产值能耗降低20%,新型干法水泥比例提高到20%,水泥散装率达到31%,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和玻璃纤维的整体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新型墙体材料比例提高到40%,节约土地110万亩。建材生产的主要污染物粉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20%以上,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量提高40%,年减少天然资源开采使用量1.5-2亿吨。重点开发“生态水泥”等绿色建材产品生产工艺及装备,改造提升现有生产能力。

  交通运输业的主要目标:加强现有设施和装备的技术改造,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应用先进技术,开发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新结构、新装备,促进公路、水路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调整码头货种结构和车型、船型结构,调整公路、水路企业组织结构和行业管理体制,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

  铁路行业的主要目标:掌握最高时速160公里提速技术,形成快速客运网。发展最高时速200公里客运专线技术,建成京沈快速客运通道。成功研制时速270公里高速动车组,开工建设京沪高速铁路。完善货运重载体系,积极发展25吨低动力作用四轴大型货车,提高货车速度,初步形成快捷货运网。大面积推广电力牵引。发展铁路宽带综合业务数据通信网,基本建成铁路综合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大力发展安全检测技术,建立集监测、控制和管理为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安全监控网络。形成以铁路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为基础的市场营销网络。大力采用交流传动技术,实现牵引动力升级换代。积极发展动车组和摆式列车。通信信号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综合化。铁路勘测设计实现一体化、智能化,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装备。掌握青藏铁路建设技术。到“十五”末期,铁路主要技术装备要接近20世纪末国际水平。

  邮政行业的主要目标:大幅度提高全网信息化水平,以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加快邮政综合计算机网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和应用,加强信息技术在传统邮政业务、邮政金融业务和企业管理中的应用。邮政综合计算机网联通邮区中心局生产场地比例达到100%、电子化营业局所比例达到70%。185客户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覆盖城市比例达到100%;邮政储蓄网点电子化率达到93%,其中异地联网达到66%。进军现代物流业务,加速邮政实物传递网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大幅度提高邮政作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信函状邮件上机分拣率达到70%,扁平状邮件上机分拣率达到65%,包状邮件上机分拣率达到85%,集装箱使用率达到60%,给据邮件条码识别率达到98%。

  商贸流通业的主要目标:加强流通企业设施和装备的技术改造,尤其是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流通企业的开发和应用,积极开发和引入国际先进流通技术和装备,支持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发展,推进我国流通现代化。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达到国际先进技术装备水平的连锁、配送企业。

  (二)任务。

  1.以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为重点,提高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水平。

  运用信息技术提高连续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智能化及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传统产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发展自动检测与控制技术,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最优化,提高工厂综合自动化水平;发展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技术,实现实时管理与数据共享,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以先进制造技术应用为重点,推进制造领域的优质高效生产。

  发展数控技术,提高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发展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技术,提高制造自动化、柔性化和集成化水平;发展与应用综合自动化技术,重点推行并行工程、敏捷制造、企业资源计划等先进制造方式;研究开发新工艺,推广新型制造技术,提高制造效率和产品质量。

  3.以研制重大技术装备和成套设备集成为重点,提高行业装备制造水平和制造业装备水平。

  选择对行业影响大、应用面宽的核心技术与关键设备,组织技术开发与科技攻关,促进在行业中的应用,提高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水平和成套设备集成能力,满足传统产业装备更新换代的需要。重点是数控技术和数控机床,机器人技术及机器人,先进发电、输电和大型工程施工成套设备,大型自动化成套设备及大马力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环保型柴油发动机等。

  4.以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开发应用为重点,促进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

  围绕产业结构升级急需解决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及配套技术,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开发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并积极推广应用。

  5.以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研制为重点,提高行业主导产品的研制水平,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

  围绕市场需求,立足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重点加强智能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主导产品的研制,提高和改善产品可靠性和质量,形成知名品牌。

  6.以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为重点,推广应用一批新工艺和新装备。

  开发和推广应用一批高效节能降耗和环保的新工艺、新装备,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防止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政策和措施

  (一)继续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传统产业的改组和结构优化。

  加快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重大决策可追溯责任的董事会议事制度。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形成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打破行业、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界限,支持跨行业、跨产业利益共同体的发展,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产业链。

  (二)组织实施三个“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

  围绕《国家产业技术政策》,重点组织实施“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行动计划、研究开发关键技术和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行动计划、研制开发主导产品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行动计划”三个行动计划,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和目标,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成套装备的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为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提供有效保障。

  (三)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成功方法。

  选择3-5个行业和2-3个城市或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行业或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试点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开展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加以推广,促进我国传统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有重点地选择一批有条件的企业开发推广应用电子信息技术,支持企业建立以设计开发、生产制造为核心的制造集成系统,以财务、成本、人事为核心的经营管理系统,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营销系统,提高企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四)以重点建设和重大技改工程为依托,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成套设备研制与应用。

  研究提出鼓励和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的政策措施,研究制订重大装备研制规划,引导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或联合会,中央管理企业及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单位,加快重大技术装备开发研制和应用。依托国家重点建设和重大技改工程,结合市场需求,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研制,大力推动产学研联合,在重点行业扶持重点企业(集团)研制先进适用的重大技术装备,力争掌握核心技术,提高成套设备集成能力。以提供成套设备和承包工程项目等不同方式,培育一批具有可持续开发、研制和成套设备集成能力的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五)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传统产业创新能力。

  继续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培育核心能力。建立和完善面向市场、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发挥转制科研机构,特别是转制为大型科技型企业的综合优势,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的联合开发,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

  (六)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探索风险投资机制。

  适度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专项资金,加大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国债贴息”、“政府采购”等财政政策,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势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合资嫁接、股票上市、股权置换、加速折旧等多种形式拓宽融资渠道,并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支持对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通过建立风险基金等形式,积极探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企业每年应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七)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高技术与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改造提升。

  充分利用现已出台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在计算机软件开发与产品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收入、国外技术的转让、设备与配套件的引进,在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和关税等方面实行相应的减、抵、免政策。研究制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设备投资抵扣所得税、缩短折旧周期等新的政策措施。

  (八)加强立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

  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修订及制订新的传统产业主要相关产品的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能耗标准等,加大执法与贯彻标准的力度,通过法律、法规促进企业改造工艺与装备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九)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重视和加强专利工作,增强专利保护意识,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企事业管理人员与科技人员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要通过再教育(培训)等手段,重点培养具有专业知识与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适应国际竞争环境的人才需求。对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做出重大贡献的项目和人员表彰和奖励应加大力度。积极探索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机制,鼓励对企业优秀技术人员采用股权、期权等各种分配激励方式。

  (十)加强标准化工作,实现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管理。

  加大研究制定标准、规范的投入,建立和完善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建立以技术标准、法规等手段为主的市场监管体系和严格规范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产品质量标准,提高标准的制定水平,限制劣质产品进入市场,加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准则的认证检测机构和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大力推行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和ISO14000环保标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认证体系。

  (十一)适应WTO规则,制定行业发展的应对措施。

  认真研究WTO规则,特别是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反补贴、反倾销等协议、保障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建立以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反倾销应诉新机制,利用国际惯例,合理实施产业保护。依据国际惯例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起反倾销预警系统,为我国产业的发展创造必要的市场空间,科学的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充分利用加入WTO后有限的过渡期间,清理、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要研究制定反倾销法、反补贴法,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国内市场经济秩序。

  (十二)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国外资源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合资、合作、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强国际间合作。通过争取国际金融企业投入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等方式,吸引外资进入传统产业改造领域。通过与跨国公司共同组建技术开发中心,在较高层次上开展合作,尤其要注重优秀人才和先进管理方式的引进,促进传统产业的全面升级。

  用高新技术与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请各地区、有关部门和中央管理企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实际,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认真抓好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工作。

  附件: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二OO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为适应世界经济、科技发展趋势,结合我国传统产业现状,根据《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实施意见》,“十五”期间通过组织实施“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行动计划、研究开发关键技术和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行动计划、研制开发主导产品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行动计划”三个行动计划,引导和推动我国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为此,提出煤炭、石油、石化、化工、电力、钢铁、有色金属、机械、船舶、轻工、纺织、医药、建设、建材、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商贸流通等行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的重点如下:

  一、煤炭行业

  (一)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全矿井信息化网络系统;

  2.工作面自动化关键技术与装备;

  3.矿井安全生产综合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

  4.煤炭运销系统信息化技术;

  5.煤炭洗选加工过程自动化测控技术;

  6.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技术。

  (二)研究开发关键技术和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高效集约化矿井生产技术与装备;

  2.高产高效综采工作面关键技术与装备;

  3.巷道快速掘进和支护技术;

  4.矿井高效辅助运输关键技术与设备;

  5.深井井筒快速施工技术与装备;

  6.高效先进煤炭洗选加工关键技术与装备;

  7.防治重大灾害事故技术;

  8.智能化矿井通风技术;

  9.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

  10.煤系伴生矿物综合利用技术;

  11.煤矿瓦斯与煤层气资源利用技术;

  12.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技术。

  (三)研制开发主导产品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开发新型大功率、高可靠性采煤机;

  2.开发新型经济可靠支护装备;

  3.开发快速掘进装备及掘锚机组;

  4.大力开发煤炭转化技术与装备;

  5.开发和发展型煤技术与装备;

  6.发展水煤浆技术与装备。

  二、石油行业

  (一)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建立和完善石油石化企业网络化经营系统推进业务流程规范化、企业管理网络化、业务运营电子化、决策支持科学化;

  2.在油气生产和炼油化工过程中,推广应用集散控制系统(DCS)、计算机监控系统(SCADA)、现场总线(FB)等生产控制系统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

  (二)研究开发关键技术和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复杂地区复杂地质体勘探新技术;

  2.低成本油气田开发技术和提高采收率技术;

  3.天然气储运技术;

  4.研究推广抽油机节能、注水注蒸汽节能、原油处理节能技术,以及管道长输节能技术;

  5.开发应用油气田钻井液、采油污水处理新技术。

  (三)研制开发主导产品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在物探装备方面,重点研制高精度地震仪器和新一代检波器、适合复杂地表条件的可控震源、高性能传输电缆、新型山地钻机、复杂地面的特种运载设备;

  2.在测井装备方面,重点研制成像测井系统、组合测井系统、高性能射孔弹、聚焦激发极化自然电位测井仪等;

  3.在钻井装备方面,重点开发电驱动深井钻机、运移性能高的轻型钻机、高压水射流径向水平井配套装备、地质导向钻井设备、欠平衡钻井配套设备等;

  4.“西气东输”工程成套设备。

  三、石化行业

  (一)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实施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建设石油化工产品销售网络系统,推进物资采购供应和石化产品销售的电子商务;

  2.推广实施CIMS工程和先进控制技术(APC),实现DCS或现场总线控制(FCS)。

  (二)研究开发关键技术和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石油炼制领域重点开发并推广应用清洁燃料生产技术、重油深度加工技术、含硫原油的加工技术、润滑油升级换代技术;

  2.开发应用重油催化裂解乙烯生产技术、芳烃生产新技术,三大合成材料方面,重点开发并推广应用气相法聚乙烯和第二代环管法聚丙烯成套技术等;

  3.全面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等安全管理技术、石化装置实现安全运行的关键技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保障技术、作业环境的监测与防护技术等;

  4.采取压缩燃料油用量、熄灭火炬、热联合、热电联合、整体气化联合循环(IGCC)、蒸汽联合循环、长输管线加剂输油等能量综合优化技术,推广节能技术应用;

  5.推广应用废水预处理技术、生物技术、少废和无废技术,实现废水再资源化。推广废气净化、处理技术,减少废气排放。大力推广固体废物的再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

  (三)研制开发主导产品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大力开发和推广乙醇汽油、清洁汽油、清洁柴油、高等级道路沥青以及高档润滑油品;

  2.突出三大合成材料新产品开发,提高高附加值合成树脂专用料的生产比例。革新常规合纤的生产过程,加强差别化合纤新产品的开发生产。提高合成橡胶新产品的生产比例和档次;

  3.重点开发应用大型乙烯裂解炉、高压聚乙烯聚合反应器、丙烯环管聚合反应器等装备。

  四、化工行业

  (一)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研究开发和推广生产过程的优化控制技术和在线检测技术;

  2.化工流程工业CIMS的应用;

  3.推广实施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

  4.在化肥、农药、涂料、染料、合成材料等行业建立专业信息网;

  5.发展电子商务,扶持满足化工行业特点的中介网络,开展国内国际间的电子商务活动。

  (二)研究开发关键技术和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开发循环硫化床(CFB)煤气化技术、低压合成技术、联醇生产技术、可控释的化肥生产技术,重点推广德士古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灰熔聚硫化床粉煤直接气化技术、壳牌粉煤气化技术、新型合成氨催化剂技术、缓释尿素生产技术、用于磷复肥生产的管式反应器技术。

  2.开发氧氯化法氯乙烯生产技术及甲醇法甲烷氯化物生产技术、挤压法重质纯碱生产技术与设备、干法加压蒸馏技术与设备。重点推广离子膜法和金属阳极隔膜法烧碱的节能配套技术、悬浮法聚氯乙烯(PVC)生产工艺优化新技术、水相法替代溶剂法生产氯化高聚物技术、新型联碱生产技术、液相水合法低盐重质纯碱生产技术;

  3.开发低压甲醇和燃料甲醇的产业化技术、合成气直接合成二甲醚生产技术、年产20万吨羰基合成醋酸技术、高温度高稳定水煤浆成套制备技术、高催化率苯酐生产技术、一氧化碳偶联制草酸生产技术;

  4.开发软质新工艺炭黑、热裂解炭黑生产技术、高性能骨架油封生产技术、工程子午胎生产技术、废旧橡胶回收技术、子午胎的翻新技术;

  5.开发共混技术、接植技术、聚合物合金化技术、交联互穿网络技术以及纳米材料改性和短波改性技术;

  6.开发超真空技术、定向合成技术、表面处理与改性技术、粉体工程技术、纳米产品生产技术、造粒技术、超纯物质的加工与纯化技术、菌种培养技术、产品分离及精制技术;

  7.在水污染防治中侧重于节水和污水资源化,在大气污染防治中侧重于节能和综合利用,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侧重于废物减量和资源化。重点在氮肥、磷肥、氯碱等行业采用清洁、高效的新工艺,建立清洁生产示范工程。

  (三)研制开发主导产品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用国内自主开发的新型(多喷嘴对置)水煤浆气化技术改造现有中小型氮肥企业,实现合成氨、尿素装置大型化;

  2.用自主开发的工艺软件及关键设备,调整现有磷肥企业的原料路线和产品结构,实现磷肥生产装置的大型化;

  3.自主研制子午线轮胎成套设备,为我国轮胎行业技术改造、提高子午化率提供国际先进水平的装备;

  4.继续推广“九五”开发成功的复极式、单极式离子膜电解槽,改造中小氯碱企业,使能耗达到国外引进同类装置水平;

  5.加强生物反应器、生物传感器和后处理技术及装备的开发;

  6.发展替代高毒有机磷杀虫剂的新品种和地下害虫防治剂、新型水田和旱田除草剂、用于水果菜蔬的新型杀菌剂、病毒抑制剂及杀线虫剂,高效农用抗生素、环境相溶性好且使用方便的新型制剂、通用农药中间体吡啶系列和氯氟化吡啶系列产品等

  7.用国内自主开发研制的工艺软件及关键设备,调整现有醋酸生产的技术路线,实现甲醇羰基合成醋酸生产装置的大型化;

  8.发展水性化建筑涂料、水性涂料、高固体份金属涂料、粉末化涂料、功能涂料及叔碳酸树脂、氟碳树脂、甲醚化氨基树脂等涂料用原材料和各种助剂;

  9.开发染料及中间体合成中新技术,研究最新催化技术,研究染料后加工中微细化、颗粒成型、微胶囊和包膜技术,研究重点禁用染料及中间体的代用品和绿色纺织品染化料、高档纺织布料专用染料及配套助剂、高性能有机颜料及高档染整助剂;

  10.发展水处理剂、饲料添加剂、油田化学品、造纸化学品、皮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生物化工产品及生物催化生产的新材料、超细和纳米无机盐产品等;

  11.开发有机氟材料生产技术和聚碳、聚甲醛、聚对苯二甲酸1.4环己烷二甲酯(PCT)、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间规聚苯乙烯(SPS)液晶聚合物、高强高模有机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生产技术,开发汽车构件用聚烯烃合聚材料生产技术、高吸水性树脂生产和应用技术、氢化丁腈橡胶和卤化丁基橡胶生产技术、超高清晰度高感光度彩色胶卷生产技术等;

  12.开发和应用大型化肥成套设备、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等。

  五、电力行业

  (一)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建立高效电力通信传输信息管理平台和电力干线网络;

  2.火电厂监控与管理信息系统;

  3.水电站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

  4.变电站综合自动化技术与设备;

  5.应用大型电网开放式能量管理系统(EMS),研究面向全国联网、面向电力市场的新一代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

  6.地下洞室和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化技术。

  (二)研究开发关键技术和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以三峡电网建设为核心,采用串联补偿技术及可控串联补偿技术、并联电容补偿技术和先进的电网稳定控制技术及设备,加快全国联网建设,提高电网的安全稳定性;

  2.开发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

  3.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发电技术;

  4.高效、紧凑、节能、性能好的电网技术与设备;

  5.火电机组改造新技术;

  6.电厂节水技术;

  7.烟气脱硫脱硝技术;

  8.高效劣质煤及城市垃圾发电技术;

  9.电厂粉煤灰治理及环保技术。

  (三)研制开发主导产品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100兆瓦、125兆瓦循环流化床锅炉(CFB)国产化技术和300兆瓦CFB工程项目的消化吸收;

  2.大型超临界火电机组。

  六、钢铁行业

  (一)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支持现场总线、基于以太网的控制系统等新一代基础自动化装备的国产化研究和产业化建设,提高基础自动化水平;

  2.研究开发智能技术,钢铁生产各工序和全线过程的智能化控制系统、过程自动化工程软件开发工具和工程平台等技术,加强过程自动化中智能化成套工艺装备的产业化研究;

  3.推进企业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技术的应用,推动企业应用互联网,开展电子商务等业务。

  (二)研究开发关键技术和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加强洁净钢生产、高精度轧制、热轧薄规格带钢生产、热轧带钢直接镀锌及冷轧硅钢片生产等工艺技术的开发研究;

  2.推广应用烧结、干熄焦、高炉长寿、煤基直接还原、熔基还原等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烧结余热回收、热风炉余热利用、焦炉煤气脱硫脱氰等先进成熟技术;

  3.推广高炉热风炉余热回收、烧结余热回收、入炉煤调湿、转炉煤气干式回收等节能技术,利用副产煤气替代燃煤发电;

  4.改造高炉喷煤制粉及输、喷煤系统;

  5.推广节水技术,缺水地区的钢铁企业尽快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工程。

  (三)研制开发主导产品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冷轧薄板、镀锌板和涂镀层板、不锈钢薄板、冷轧硅钢片、热轧薄板等主要钢材品种;

  2.增加已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主要包括小型材和线材、无缝钢管、重轨、中厚板等;

  3.薄板坯连铸连轧和大型冷连轧成套设备。

  七、有色金属行业

  (一)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矿产资源信息的数字化、可视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2.连续生产工艺监控系统和通讯技术、连续生产过程综合优化控制;

  3.检测仪器仪表在恶劣有色金属生产环境中的创新应用;

  4.企业电子商务系统及综合优化控制管理系统建设;

  5.“金色工程”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等。

  (二)研究开发关键技术和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加速拜耳法溶出技术与设备、高邦高效沉降槽、浓相与超浓相输送技术、点式下料与自动控制技术的应用,提高铝工艺水平;

  2.加大提高铝电解槽寿命综合技术的科技攻关力度,重点解决我国铝电解槽使用寿命短的薄弱环节,最终实现电解槽寿命达到2000天以上;

  3.优化和提升我国铝用炭素材料与制品的质量,建立健全我国铝用炭素制品的质量标准体系;

  4.用先进的热连轧技术提升铝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

  5.优化和提升铝合金预拉伸板及大断面铝合金工业型材的生产技术;

  6.优化和提升特殊消费领域需要的特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科技攻关和技术,满足国防军工等领域的要求;

  7.加强重有色金属的湿法冶金技术的集成应用研究;

  8.提高单台铜闪速炉的熔炼能力,实现氧气底吹直接炼铅(QSL)炉达产达标;

  9.加强采矿设备大型化、高效化、无轨化和连续开采工艺的开发,推广应用大规模、高效率、经济的开采新工艺与新技术;

  10.在有色金属选矿方面应用大型高效节能选矿设备、环保型高效选矿药剂、清洁选矿工艺和选矿过程自动寻优控制技术;

  11.加快强化烧结技术、双流法溶出技术、常压脱硅技术的应用,实现进一步节能降耗;

  12.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和生产过程零排放工作。

  (三)研制开发主导产品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研究和开发树脂法回收金属镓新工艺、砂状氧化铝生产技术和艺术用有色金属合金、铌粉、铌丝技术;

  2.研制和推广连续开采工艺技术及装备、井下高浓度充填新工艺及设备、井下破碎系统及装备;

  3.实现硫化矿电化学控制与调控浮选、环境友好的熔炼、高冰镍湿法精炼工艺和锌、锡、镍、钴、锰产品深加工技术、高纯稀有稀土金属分离技术的产业化;

  4.对重大生产装备进行成套和规范化,提高自动控制水平。

  八、机械行业

  (一)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1.应用先进生产模式和管理技术,推动企业业务流程的优化重组和管理的科学化;

  2.开发和应用虚拟制造技术和并行工程技术,提高机械产品的功能层次和智能化、数字化程度;

  3.应用综合自动化技术,提升生产过程柔性化、自动化水平;

  4.应用企业资源计划,实现企业内部信息的集成和共享;

  5.开发和应用网络化制造,促进企业间信息的交流和制造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研究开发关键技术和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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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杭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废止)

浙江省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杭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杭建市发〔2005〕9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进杭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进杭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进杭建筑业企业,是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受市建委委托(以下简称市建管站)具体负责进杭建筑业企业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企业备案

  第四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入杭州市区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管站办理进杭备案手续。
  第五条 办理进杭备案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在杭负责人的委托书,企业在杭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由当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所列举行为的证明;
  (四)企业参加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职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杭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六)企业与其注册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六条 进杭建筑业企业在杭承接业务后,凭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市建管站申领《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管理手册》(以下简称《管理手册》)。
  第七条 《管理手册》是进杭建筑业企业在杭合法承接工程的凭证,记录企业在杭的业绩和奖惩情况。
  第八条 进杭建筑业企业凭有关法定资料及《管理手册》办理在杭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工商注册。第九条 进杭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资质等级、法人代表、指定在杭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管站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杭施工根据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三章 管理与服务

  第十一条 进杭建筑业企业在杭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 进杭建筑业企业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技术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
  第十三条 进杭建筑业企业在杭招用务工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进杭建筑业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进杭建筑业企业承接工程业务后(包括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工程),应持建设工程合同(中标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到市建管站办理合同备案登记,领取《进杭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通知单》。
  第十六条 进杭建筑业企业应遵守杭州地方税务局税收征收和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杭州市进杭建筑安装企业专用发票》,及时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第十七条 进杭建筑业企业应遵守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规定向驻杭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的公安、计生、卫生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同时应定期向市建管站报送各类报表。
  第十八条 市建管站应指导、督促进杭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加强对进杭建筑业企业驻杭机构及施工现场的指导、管理和检查,对驻杭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的配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限期整改,发现有违法行为报市建委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市建管站应加强对进杭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市建管站应加强对进杭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活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加大建筑业务工人员上岗培训管理力度,提高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素质。
  第二十一条 市建管站应建立进杭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对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业绩、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在市建委诚信网和《管理手册》上进行记录,并定期公布。
  第二十二条 市建管站应及时向企业传达、宣传有关建筑业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进杭建筑业企业遵纪守法的意识,促进建筑市场的规范化。
  第二十三条 市建管站应加强进杭建筑业企业日常管理,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取消在杭备案资格并收回《管理手册》的处理:
  (一)未办理进杭备案手续,擅自在杭施工的;
  (二)在杭无固定的办公场所,驻杭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情况与进杭备案登记的资料不相符的;
  (三)企业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设置与施工工程规模复杂程度不相适应,技术工种和劳务作业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
  (四)未按规定办理合同备案登记的;
  (五)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或未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的;
  (六)出租、涂改、伪造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管理手册》的;
  (七)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八)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九)违反税收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使用《杭州市进杭建筑安装企业专用发票》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
  (十)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
  (十一)在杭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事故的;
  (十二)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各类事件的;
  (十三)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二十四条 市建管站对进杭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杭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管站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二十五条 年度检查的内容是:检查进杭建筑业企业在杭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杭备案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杭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检查进杭建筑业企业在杭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二十六条 进杭建筑业企业在杭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杭登记备案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杭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
  第二十七条 发生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
  第二十八条 发生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市建管站应收回其《管理手册》,两年内不得办理备案手续:
  (一)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二)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三)年度检查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故不领取《管理手册》的。
  第三十条 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杭建筑业企业,其《管理手册》自行失效,两年内不得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十一条 进杭建筑业企业遗失《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申领新证。
  第三十二条 企业终止在杭承接工程,应到建管站办理离杭手续,同时上缴《管理手册》。
  第三十三条 取消在杭备案资格的进杭建筑业企业,两年内不得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和建设监理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五条 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0日起施行。原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杭建发〔2003〕370号文《关于印发〈外地施工企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同时废止。